发布日期:2023-10-19 点击数:
在2023年10月17号的宿舍安全检查中,我院2023级预科生翁浩铭在宿舍内给电动车电池充电,存在极大安全隐患,违反宿舍相关管理规定。为教育本人,警示他人,经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研究,决定给予翁浩铭院内通报批评,以书面形式作出检讨并严肃整改。
如对公示有异议,请于公示期内联系辅导员老师。
公示时间:2023年10月19日——2023年10月21日
联系电话:0531-86358051
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
2023年10月19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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